问题 | 房产纠纷法院怎么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作为不动产的代表之一,其所有权的确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原则,即以法律所认可的登记为主要依据。在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方面的争议问题时,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各级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国家所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当人民法院针对此类归属权纠纷做出最终裁决之后,若被执行方未能履行义务,经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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