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高院房地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到房地产权益纷争处置问题的解决策略,主要涵盖以下多个方面:
首先,各相关方当事人享有自我决定权,可以自由选择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来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和困扰; 其次,若未能经过自我协调而达成问题的妥善解决,他们同样拥有权利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援助请求,希望获得调解服务; 第三种可能的选项则是,当事人依据合同中预先设定的有效仲裁条款,将争议事项提交至相应的法律机构进行公正、公平的仲裁裁决; 最后,如果上述所有方法都无法奏效,那么他们仍然保留着在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