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打官司的流程再审如何操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编制法律文书,即民事起诉状。起诉状需详述相关当事人之具体信息、明确提出之诉讼请求及便于判决之实施所必备之事实及理由。
此外,为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可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递交法律文件及证据。在所有准备工作完成之后,便可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包括诉讼状及相关证据在内的法律文件,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在案件被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及《证据通知书》,同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裁定该案件按撤诉处理。 3.提供证据。在案件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证据材料,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接受质证。 4.开庭审理。在案件立案之后,人民法院将会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5.开庭审理流程。开庭审理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然后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及承担的诉讼义务,接着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接下来是举证质证环节,紧接着是法庭辩论环节,最后是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以及法庭调解和宣判等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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