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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迟迟不开工并通知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时,购房者可优先查阅其签署的购房合同以确定其中是否已明确规定处理方法,如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行事;若无明确约定,则可与开发商进行进一步磋商,若协商未果,购房者有权申请相关机关调解,或者直接诉诸法院,要求开发商立即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同时对于因延期交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在延期超过三个月的情形下,购房者还有权主张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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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8: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