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买房遇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参与方与无效合同的涉案者而言,自其知悉相关情况之日起,有权利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该项合同文件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他们有权提出以下诉求:要求卖方归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同时,他们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