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公司要花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需要审查合同文本中关于违约金金额或收取标准的具体明确表述。
依据合同所约定的实质内容,我们有权提出并要求违约方切实履行其应尽的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的商品房买卖活动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以便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够依据合同条款,向违约方提出相应的法律诉求。通常情况下,合同会约定按照每日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自违约行为发生的次日开始,直至违约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为止。 2.其次,我们需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以确保其合理性。若发现违约金标准存在不合理之处,我们有权申请增加或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当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时,法院将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酌情予以减少;反之,若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则可以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的数额。因此,我们需要准确地界定损失的金额,然后再根据损失的大小来决定是要求提高还是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3.最后,如果合同中并未对违约行为设定明确的标准,那么我们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均未违约,但其中一方因逾期支付房款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此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受损方可以以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基础,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损失赔偿额;同样,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使用房屋,受损方也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此外,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购房者也可以以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基础,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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