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交房延期赔付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方面,补救措施规定,如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房屋建设并达至预定时间内的验收标准,则应依照合同的条款,承认因延迟交付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即须按照交易总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比例,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实践中,若有任何一方认为合同所设立的违约金比率过高,要求降低的情况下,需以实际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其30%为基准,适度地予以调整;反之,如果有人主张由于违约金过低导致其遭受了较大损失,则其可以根据实际违约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损失,来衡量并确定适当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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