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协商这种方式能够充分体现出私法自治的原则,即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个人事务。因此,协商的过程中,各方均须保持自愿、平等以及真实的态度。
其次,如果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对先前达成的调解协议表示出反悔之意,那么对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应当上报给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应上报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最后,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他们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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