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预售合同签后还要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阶段所采用之预售合同,其主要作用在于商品住房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前,购房者能够先行支付全部房价款项。待此房屋完整竣工,并得到购房者全额支付所有购房款项后,即可迅速、便捷地进行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办理。
至于商品房出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类文件及表格,则更加适合应用于现房销售领域(即已通过竣工验收,持有有效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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