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汉口北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延期交房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支付相应违约赔偿的请求; 其次,如果购房者希望解除购房协议并撤回已付定金,则需向开发商发出关于敦促尽快交房的正式通知,如开发商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月法定期限内仍然无法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申请取消购房协议并索回已经支付的定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出现未能按时交付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必须及时向购房者进行通报。 此外,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设置了样板房,则须对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是否保持一致做出明确说明,否则,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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