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市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合同被视为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类型之一。它作为一份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存在,专门用于处理预售阶段的商品房交易事宜,通常由项目所在城市的房地产管理局实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在开发商和购房者达成共识并签署该合同时,这份合同会立即交付给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存档,以便于政府部门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由此可见,预售合同无疑属于正当、规范的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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