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卖房和邻居有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过,现行的土地制度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具体表现形式为全体国民享有共同财产权以及集体劳动群众享有的共有财产权。
根据我国《宪法》之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任何团体或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出售或非法转让土地。 然而,土地的使用权则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转让。”由此可见,尽管土地的所有权不可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却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均可进行转让: 首先,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取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了相应的投资开发,若属于房屋建设工程,则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若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则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条件; 此外,在转让土地时,若房屋已建成,还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其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必须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 2.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备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按照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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