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及定金最高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设有上限,上限为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所谓定金,指的是当事人双方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事先约定由当事人一方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以作为履约担保。在此过程中,定金的具体金额应当在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浮动,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商量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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