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兴义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纷争中,解决方法既包括友好协商,亦可选择提交仲裁申请或启动司法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明文规定,任何要求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都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还需要按照被告人的数量提交文件副本。当书写诉状确实存在困难时,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此外,《仲裁法》第四条明确指出,若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则必须是双方自愿且达成了明确的仲裁协议。如果缺乏这样的仲裁协议,那么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也不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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