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西安购房定金退还条件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先以买卖双方严格遵循先前预约所设定之约定义务为前提条件,探讨订金应如何在相应情况下得以转换为相应的交易价款或是退还齐全的问题;
其次,当遇到某些异常状况而导致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或者双方对于购房协议以及其附属补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尚未达成共识,从而无法实现最终签约的结果时,无论是哪一方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那么在此情况下,订金便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全额退回;
最后,当房地产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单方面宣布无法履行购房承诺的时候,所预先支付的订金可以向其提出退还请求,甚至还可能有机会获得双倍金额的返还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若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定金作出处理;
然而,若因非当事人双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23: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