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意向书的定金能退吗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进行退还的。
然而,若满足以下几种情形,或许仍有机会获得退还: 首先,倘若开发商在约定好的认购意向书期限之内将已被购买者认定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以至于最终未能完成正式签约手续,开发商应当以两倍金额来退还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 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取到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失去法律效力,那么开发商就必须归还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并且赔偿购买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全额退还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 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且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需要归还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 然而,如果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法定条件,但购买者却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买者便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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