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镇江商品房认购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房产购买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我们拥有四种主要的手段来进行化解或处理:和解、磋商、仲裁以及诉讼。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首要遵循的原则是保持敬重并坚守平等互惠这一根本前提。买卖双方应抓住每个可能的机遇,借助私下友善商议的方式积极尝试通过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如果和解努力无法达成预期效果,那么可以考虑邀请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调解,以便寻找出更为妥善的解决方案;如果经过磋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买卖双方可以参照已经签署的房产买卖合同中预设的仲裁条款,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权威机构进行裁定;
然而,即使仲裁结果仍未达到双方满意的程度,买方依然享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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