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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盖好三年没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新建房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买受方有权利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磋商,要求对方在规定期限内就存在问题之处进行有效整改。如整改后仍然未能达成交易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则买受方有权选择撤销房屋买卖契约,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弥补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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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