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到底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交付逾期,作为购房者,您首先可采取催告措施。如采购方以适时通知方式催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后但在合理期限之内未见其任何实质性回应或执行,那么双方当事人便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请求解除该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情况之下,购屋者仍享有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寻求返还双倍定金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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