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后公房产权共有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售后公房产权纷争的问题上,可以采用以下四个途径来解决:
首先是和解,这是指双方应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私人协商的形式和平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则可请求加强由第三方代表进行调解来化解矛盾; 其次是协商,若经调解无果,则可依据公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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