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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要到哪个部门调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已交付定金的合同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了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则其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可予以退还或抵扣相应的购房价款;又或者在收取定金的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未履行主要债务的,则其所收取的定金应当双倍返还给已交付定金的合同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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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