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半年多了还没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买房屋延迟交付长达半年之久的情况,作为买方的您有权向卖方发出正式的书面催告,以促使买卖双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从而要求对方按照合约规定迅速地完成各项事务。当催告行为持续超过三个月之后,买方便具备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合法行使解除合同权利的资格,进而对卖方施加压力,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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