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返还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若双方按照约定严格执行条款,则定金应当充作购买价或者直接予以返还;然而,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商业合同,或者在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内容上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合同,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内,此时定金便可被全额退还;此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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