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延期交房2个月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三个月后仍未能履行房屋交付义务,业主有权提出索赔要求。购房合同中明确了双方关于房屋交付日期的约定,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该日期进行房屋交付,则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业主有权依法主张对方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或赔偿因此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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