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中,购房定金是可以予以退还的:首先是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后,定金应被计入价款金额或者直接返还给购房者;其次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能签订商业合同的情况,以及对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未达到了甲方和乙方的共识,从而致使双方无法签署合同,这种情况责任并不归属于任一方,因此可以归还定金;最后是如果卖房一方出现了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导致买卖无法进行下去,此时定金也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