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需要签几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合同时由五份组成。其中,一份供客户自行保存,一份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保留档案材料,另一份提交至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审核备案,第四份则被留存在银行方面作为贷款业务的归档文件,以此类推。对于那些选择全额支付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的客户,他们需要签署四份不同的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需携带齐全所有相关证明文件,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机构共同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即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类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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