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法院不开庭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在法院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当您提交了诉讼申请以后,将会先经过为期七天的审核批准期,接着正式确定立案日期并需要在三天之内将起诉书递送给对方当事人,同时给予对方当事人十五天的辩护期以便他们做出回应。而最终的步骤则是选定合适的时间安排开庭审理。开庭审理,也被称为法庭审判,是指在完成审判前的所有准备工作之后,由法院或者其他适当的场所设立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理过程。这是法院审判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审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阶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以及生效裁判的执行等。开庭审理的结果便是裁判,即判决或裁定。法院所作出的裁判在符合生效条件后便会成为生效裁判,并进入执行程序进行执行。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重要阶段。其审理方式主要包括公开审理与非公开审理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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