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调解费用由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一案例适宜采用调停手段时,法庭会在正式开庭之前先行展开调解程序。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民事调停制度,它规定了在人民法院处理民事事务的全过程之中,只有在充分掌握事实情况的前提下,且必须遵循自愿与合法的基本准则,才能够由法官出面,引导并推动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实现问题的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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