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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没迁出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原业主始终未能按期迁出其户口,可考虑以下思路进行处理:首先,购买方需凭借房产证及房屋买卖合约向属地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登记申请;在此之后,户口本上的原有户主将会被替换为新的产权所有者;然而,原业主的户籍仍将予以保留,只是不再担任户主职务,而是转变为附属户口。其次,原业主亦可依据户口本以及房屋买卖合约,申请将户口迁至所属社区的集体户口中。然而,此项操作需要原业主亲自协助完成,因为现阶段公安部门尚不具备强行迁移户口的权力。最后,如因卖方未能按时迁出房屋内的户口,导致买方无法顺利在所购房屋内落户,则可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相应的违约金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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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