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农村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及土地皆为不动产物权,因此当此类权益遭受侵害时,所引发的司法程序应当遵循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之原则,此乃全球各国在民事诉讼领域通常遵循之常规惯例。对于涉及不动产权益的争议案件,均须提交至不动产所在区域之地方法院进行审理;而非如当事人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或约定,可以任意变更该管辖权的归属。因此,若您遇到与房产相关的纠纷问题,请务必向位于房产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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