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交房延期1年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则视为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据此提出违约诉求并主张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经过合法催促通知后,开发商仍无法于三个月内全面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并将全部因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转嫁给开发商承担。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催促通知发出后的三个月内如期完成交房工作,那么购房者便无权解除购房合同,但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取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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