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临沂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一房二卖”问题的处理策略及解决方案,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展开:首先,必须明确该处房产是否已成功办理完过户手续,倘若已经顺利完成过户程序,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便会自然而然地归属于已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购买方;其次,若至今尚未进行任何形式的登记,则需依据购房资金转移的具体情况,即追寻究竟是哪位买方已经全额或大多数学费的付款行为,由此方可确认新的合法所有人;最后,应根据各个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定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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