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工抵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其应负之违约责任。如经过合理期限催告后仍无法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房工作且无充分合理之解释,买方有权行使解除合同权利,且由此产生之全部损失均由开发商负责承担。反之,若在经买方合理期限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顺利完成了交房工作,买方将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但可依法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对逾期期间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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