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于购房过程中察觉到房屋本身质量存有问题,买方可依照早已签署的购房契约,参照其中约定的具体条款进行对比分析,而后再针对所发现的房产品质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向房地产开发商主张采取维修措施及对应的经济赔偿要求;假如由于房产这一客体本身的基础架构质量未能满足相关标准,从而使得原本定下的交付期限无法顺利达成,抑或是在购房交易完成后,经由专业鉴定机构检测证实房产的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作为买方便享有权利选择解除购买该房产的合约关系,同时也有可能要求公司返还全部已支付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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