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所调解退回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签署合同的定金是否能够退还这一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依据现行有关房产买卖纷争处理的相关法规:倘若因为任何一方当事人之原因使得无法顺利签署《商品楼房买卖合同》,那么应依照法律规定的定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然而,若因不可归咎于当事人双方之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则卖方应将定金悉数退还予买方。在此种情形下,由于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未能签署购房合同并非仅是购房者一方的过失,房地产开发企业亦负有相应责任,且购房者并无违反任何约定。然而,若双方已签署认购书,但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约,即构成买方违约,此时定金便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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