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中平梁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便视为构成违约行为。对此情况下,买方有权依法主张其应得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在受到相应催促后仍在三个月的期限内无法如期交房并且没有正当理由为之辩护的话,那么买方即可解除与开发商所签订的相关购房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负担。然而,若开发商能够在收到催促后的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尽管卖方无法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但仍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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