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没有购房资格怎么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获得购买房产资格的前提之下缴纳了定金的状况下,能否得到全额退款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开发商或房地产经纪人曾向购房者保证能够协助其取得购买房产的资格,进而诱使购房者签署相关合同并支付定金,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所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附加条件。如若对方拒绝退还定金,购房者可选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甚至以欺诈罪对其提起诉讼。其次,若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取购买房产的资格,例如自行与房地产经纪人或其他机构达成协议,承诺为其提供购买房产的资格,但最终未能实现;或者购房者原本计划将现有房屋注销后再行购买新房,然而未能顺利完成注销手续;亦或是购房者误以为自身名下无房产记录等情况,通常情况下,此类定金是无法得到全额退还的。关于具体的处理方案,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进行进一步协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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