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法拍房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竞价拍卖的环节当中,成功购入住房的买方必须承受转售房源前业主所遗留下的潜在债务纠纷的风险。假如原始住户未能按预先商定的计划来偿还债务,亦或是未能履行已逾期的债务责任,又或者是产生了合同里设定为实现抵押权条件的对话局面,那么,这些债权人就将自动获取到对该处房地产的所有权以及处分权,同时还享有在收取拍卖收益之后以此种方式预先支付有效债权的权利。然而,如果通过拍卖活动所获取的款项并未足以完整体面地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在债权方与抵押权方之间极有可能会爆发激烈的矛盾冲突以及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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