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玉溪农村房屋征收纠纷咋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行政裁决:针对拆迁方及被拆迁方,或被拆迁方及房屋承租人未能达成拆迁安置协议而产生的补偿安置争议,若相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并告知该当事人可依据《拆迁条例》向相关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2.依照法律程序维护权益:若拆迁双方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诉机关(即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亦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强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若出现农村拆迁纠纷,例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裁决,根据《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仍未搬迁的,可依法进行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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