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麻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商若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其应对之策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首先,应与开发商进行充分协商,依据我们在购房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权益,要求对方对延期交付行为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其次,若合同中并未对此类情形作出明确约定,我们则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开发商追究法律责任,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再次,我们完全可以选择要求终止住房买卖合同,以寻求更加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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