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平房产纠纷诉讼费用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提起房产争议诉讼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如下所述:对于每宗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含本数)的案件,应按每案人民币50元标准缴纳诉讼费;若诉讼标的额超出人民币1万元但低于人民币10万元者,其超出部分需以2.5%为基准计算并缴付相应的诉讼费;如诉讼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且未达人民币20万元者,则需按照(2.5+0.5)%=3%的比例进行缴纳;而对于诉讼标的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但未达人民币50万元者,其超出部分需以(2.5+0.5+0.5)%=4%的比例进行缴纳。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诉讼费缴纳比例会因诉讼标的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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