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是订房协仪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房屋之契约并非正式之合约,它属于协议性质的合同以及保留定金的合同。而正式签订的则应为房屋买卖契约。此种预售合同主要运用于商品房的预售过程中,待房屋竣工并交付至购买者手中,且购买者已支付完毕全部房价款项后,方可直接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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