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丰南阅山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即构成了违约事实,各方应当负有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并且对于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给予赔偿。若有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理应要求其承担诸如继续履行合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及进行损失赔偿等各种形式的违约责任。在违约事件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的情况下,损失赔偿额度应当足以抵偿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这其中既包括已经发生的直接损失,也包括由于违约而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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