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未改名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我国农村地区土地纠纷问题的妥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策略和步骤:首先,当出现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的矛盾纷争时,首先应当让当事人双方自行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之道;如果经过当事人双方的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此时可以考虑请求当地乡镇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介入并协助调解;然而,若经过上述协商和调解程序后,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那么针对涉及到的单位之间的争议,就必须向上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至于个人之间或者是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应该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其法定权限进行裁定;倘若争议方对相关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他们有权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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