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希望撤回已交付购买物业之预定定金,建议立即与卖方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关于购买物业之预定定金退款事宜,以下五种特殊情形下,赋予买家合法权益要求开发商予以退还: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如约履行其中约定的时限,将已锁定预购的房产转售予其他第三方,致使最终未能顺利完成正式协议的签署,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以双倍金额返还买家所支付的预定定金;其次,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商品房销售所需的法定文件,或由此直接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使合同失效,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退还买家的预定定金,同时赔偿买家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因正式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该问题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进而导致正式协议无法顺利签署,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任何违约行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全额退还买家所支付的预定定金;此外,若在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并未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若双方对此类事项无法达成共识以致于正式合同难以签署,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样需要无条件地归还先前的预定定金给买家;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署并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所造成,卖方也应当如数退还预定定金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