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定金那天算是购房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然而这并不尽然,购房定金合同与购房合同并非完全相同之概念。具体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定金在此指的是在确立或执行某种合同之前,先预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资金,以此作为该合同的担保手段;其次,主动向对方支付定金的一方,可被称为“定金交付方”,而接受定金的另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收方”;再次,在定金合同中,所规定的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和作用;最后,订立定金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主合同,即购房合同能够顺利、有效地建立起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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