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有三方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拍卖流程中,成功拍下房源的购房者需承担前任业主可能留下的债务争议风险。倘若原业主未能依约偿还债务,或者未能履行已到期的债务责任,又或是发生了合同条款中所明确规定视为实现抵押权益的情况,那么,这些债权人便拥有了对相关物业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有权在收到拍卖所得款项后以优先债权的形式完成债务清偿工作。然而,倘若拍卖所得的资金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款项,那么,债权人与抵押权人间就很容易产生矛盾和纷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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