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交房延期一年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遭遇延期交付超过整整一年时间的状况下,身为买方应采取积极主动的维权措施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需要通过书面文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强烈的交付催告信函,详细阐述并强调立案要点,旨在促使对方尽快执行房屋所有权的交接工作,并就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作出合理的赔偿。倘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信函后的三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付义务,且无法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理由,此时,身为买方便有权考虑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先前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及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费用,同时承担因违约行为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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