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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兴宁区法院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地产产生的纠纷问题上,其处理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两种常见的解决途径供您参考:首先,对于所有涉及到房屋作为标的物的各类民事行为,如房屋的确权、使用权的行使、买卖交易、租赁合同的签订、典当行为的实施以及抵押权的设立等所引发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紧密相连的房屋装修、装潢工程、设计方案、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属等方面的争议,当事人均有权利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解决。其次,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补偿款、安置事宜等产生纠纷,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负责批准该次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若当事人对此裁决结果表示不满,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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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3: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