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麦田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述之相关法规,当涉及房地产纠纷时,当事人可依照其所缔结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然而,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则,若各方当事人之间未能就此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该仲裁协议已被判定为无效,他们仍然拥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此,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当有关的民事纠纷由当事人提交至人民法院审理时,如适宜进行调解,则应先进行调解程序,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以及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生效之后,各方当事人均需按照相关法律文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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